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
(一)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請符合資格學生依限繳交申請文件至本校學生事務處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彙辦。
(二)新住民證照獎勵金:由符合資格學生逕自提出申請。
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報名期間:自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3月23日(星期一)止完成系統報名作業
預計115年5月底公告獲獎名單
相關資格條件及申請辦法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