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數理資訊微學程施行細則
114年2月17日應用數學系系務會議通過
114年3月20日理學院32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培養學生活用數學及資訊科學,解決實務性問題 的能力,特設立「國立政治大學數理資訊微學
程」(以下簡稱本微學程),供學生修讀。
第二條 本微學程由應用數學系(以下簡稱本系)負責課程規劃、學生修習審核等事宜。
第三條 課程規劃及開設參照本微學程「修習科目一覽表」。學生修滿 3 學分數學基礎科目、 6 學分資訊
及AI核心科目及 3 學分總整進階或應用科目(共 12 學分)始得申請修業證明書。
第四條 本校學生曾修習本微學程未取得資格,而後再次入學並申請修讀者,得經本微學程同意辦理抵免
學分,惟應至少修習本微學程一門課程。
第五條 修滿本微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得向本微學程申請核發學分學程結業證明書;經
本微學程審核無誤後核發。
前項微學程修業證明書申請,至遲應於畢業當學期學期結束日前提出,惟因修習科目成績未到影響
取得資格而無法於時限內申請,得於畢業學年次一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前申辦,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條 本施行細則如有未規定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相關關法規辦理。
第七條 本施行細則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理學院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並送教務處備查,修正時亦
同。
數理資訊微學程修習科目一覽表
|
科目名稱 |
開課單位 |
修別 |
期數 |
學分 |
數學基礎課程(至少3學分) |
線性代數 |
應數系 |
選 |
1 |
3 |
統計學 |
應數系 |
選 |
1 |
3 |
|
機率論 |
應數系 |
選 |
1 |
3 |
|
資訊及AI 核心課程 (至少6學分) |
機器學習 |
應數系 |
選 |
1 |
3 |
計算機程式 |
應數系 |
選 |
1 |
3 |
|
生成式 AI:文字與圖像生成的 原理與實務 |
應數系 |
選 |
1 |
3 |
|
人工智慧技術與語音處理實務 |
應數系 |
選 |
1 |
3 |
|
深度學習:基礎及應用 |
資訊系 |
選 |
1 |
3 |
|
人工智慧概論 |
資訊系 |
選 |
1 |
3 |
|
成為Python數據分析達人的第 一堂課 |
應數系 |
選 |
1 |
1 |
|
深度學習的原理與實務上的應用 |
應數系 |
選 |
1 |
1 |
|
生成式 AI:魔導師養成班 |
應數系 |
選 |
1 |
1 |
|
Capstone 課程 (至少3學分) |
生成式 AI 應用與倫理實務課程 |
應數系 |
選 |
1 |
3 |
設計思考與人工智慧 |
應數系 |
選 |
1 |
3 |
|
機器學習與人工智慧個案實作 |
風管系 |
選 |
1 |
3 |
|
人工智慧實務專題 |
AI中心 |
選 |
1 |
3 |
|
數學基礎學分:3 學分 資訊及AI核心應修學分:6 學分 Capstone應修學分:3 學分 |
應修總學分: 12 學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