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AI產業應用微學程施行細則
114年2月17日應用數學系系務會議通過
114年3月20日理學院32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培育具備人工智慧技術與產業應用能力之人才,於數學及統計基礎上、系統性培養程式應
用與實作能力,特設立「國立政治大學 AI產業應用微學程」(以下簡稱本微學程),供學生修讀。
第二條 本微學程由應用數學系(以下簡稱本系)負責課程規劃、學生修習審核等事宜。
第三條 課程規劃及開設參照本微學程「修習科目一覽表」。學生修滿6學分核心必修科目、3學分數
學基礎科目及 3學分程式應用科目(共12 學分)始得申請修業證明書。
第四條 本校學生曾修習本微學程未取得資格,而後再次入學並申請修讀者,得經本微學程同意辦理
抵免學分,惟應至少修習本微學程一門課程。
第五條 修滿本微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得向本微學程申請核發學分學程結業證明
書;經本微學程審核無誤後核發。
前項微學程修業證明書申請,至遲應於畢業當學期學期結束日前提出,惟因修習科目成績未到影響取得資格而無法於時限內申請,得於畢業學年次一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前申辦,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條 本施行細則如有未規定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相關法規辦理。
第七條 本施行細則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理學院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並送教務處備查,修正時
亦同。
AI產業應用微學程修習科目一覽表
屬性 |
科目名稱 |
修別 |
規定學分 |
學期數 |
核心必修課程 (6學分) |
計算機程式 |
必 |
3 |
1 |
統計學 |
必 |
3 |
1 |
|
數學基礎課程 (至少3學分) |
線性代數 |
選 |
6 |
2 |
微積分 |
選 |
8 |
2 |
|
機率論 |
選 |
3 |
1 |
|
數值分析 |
選 |
3 |
1 |
|
作業研究 |
選 |
3 |
1 |
|
程式應用課程 (至少3學分) |
設計思考與人工智慧 |
選 |
3 |
1 |
機器學習與人工智慧個案實作 |
選 |
3 |
1 |
|
生成式 AI:文字與圖像生成的原理與實務 |
選 |
3 |
1 |
|
生成式 AI 應用與倫理實務課程 |
選 |
3 |
1 |
|
核心應修學分:6 學分 數學基礎應修學分:3 學分 程式應用應修學分:3 學分 |
應修總學分:12 學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