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Hide Right Push Menu漢堡選單漢堡選單漢堡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財經數理微學程

首頁 / 學生事務 / 微學程 / 財經數理微學程
::: :::
日期:2025-04-01

國立政治大學財經數理微學程施行細則

114年2月17日應用數學系系務會議通過
114年3月20日理學院32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培育數學與量化分析能力之財經人才,以數學與經濟為基礎,應用至金融市場,特設立「國立

政治學數理統計微學程」(以下簡稱本微學程),供 學生修讀。

第二條 本微學程由應用數學系(以下簡稱本系)負責課程規劃、學生修習審核等事宜。

第三條 課程規劃及開設參照本微學程「修習科目一覽表」。學生修滿3學分基礎必修科目、6學分

科目及3學分進階或應用科目(共12學分)始得申請修業證明書。

第四條 本校學生曾修習本微學程未取得資格,而後再次入學並申請修讀者,得經本微學程同意辦理抵

分,惟應至少修習本微學程一門課程。

第五條 修滿本微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得向本微學程申請核發學分學程結業證明書;經

學程審核無誤後核發。

前項微學程修業證明書申請,至遲應於畢業當學期學期結束日前提出,惟因修習科目成績未到影

資格而無法於時限內申請,得於畢業學年次一學 期三分之一基準日前申辦,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條 本施行細則如有未規定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相關法規辦理。

第七條 本施行細則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理學院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並送教務處備查,修正時亦

同。

 

財經數理微學程修習科目一覽表

 

科目名稱

開課單位

修別

期數

學分

基礎必修課程

微積分或微積分甲

應數系

1

3

數學核心課(3學分)

線性代數

應數系

1

3

統計學

應數系

1

3

機率論

應數系

1

3

經濟核心課(3學分)

貨幣銀行學

經濟系

1

3

國際金融

經濟系

金融系

1

3

總體經濟學

經濟系

1

3

計量經濟學

經濟系

金融系

1

3

金融應用課(3學分)

衍生性金融商品【或選擇權、財

務工程暨金融創新、選擇權-評價與應用、金融科技】

金融系

1

3

金融市場

金融系

1

3

機器學習與財務計量或金融數量

金融系

1

3

基礎必修學分:3 學分

數學核心應修學分:3 學分經濟核心應修學分:3 學分金融應用應修學分:3 學分

跨系所科目應修學分:3 學分

應修總學分: 12 學分

※配合實際開課情形,各課程替代方案由應數系協調認定之。

相關檔案
back to top
回首頁 政治大學 網站導覽 Engl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