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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算基礎微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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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4-01

國立政治大學精算基礎微學程施行細則

114年2月17日應用數學系系務會議通過
114年3月20日理學院32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培育精算及風險評估人才,提供系統性課程規劃,建立扎實的精算數學基礎,特設立「國立政

學精算基礎微學程」(以下簡稱本微學程),供學生修讀。

第二條 本微學程由應用數學系(以下簡稱本系)負責課程規劃、學生修習審核等事宜。

第三條 課程規劃及開設參照本微學程「修習科目一覽表」。學生修滿6學分核心基礎科目及6學分進

應用科目(共 12 學分)始得申請修業證明書。

第四條 本校學生曾修習本微學程未取得資格,而後再次入學並申請修讀者,得經本微學程同意辦理抵免

分,惟應至少修習本微學程一門課程。

第五條 修滿本微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得向本微學程申請核發學分學程結業證明書;經

本微學程審核無誤後核發。

前項微學程修業證明書申請,至遲應於畢業當學期學期結束日前提出,惟因修習科目成績未到影響取資格而無法於時限內申請,得於畢業學年次一學 期三分之一基準日前申辦,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條 本施行細則如有未規定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相關法規辦理。

第七條 本施行細則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理學院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並送教務處備查,修正時亦

同。

 

精算基礎微學程修習科目一覽表

 

科目名稱

開課單位

修別

期數

學分

核心基礎課程

(6學分)

機率論

應數系

1

3

精算數學

風管系

1

3

進階課程

(6學分)

微積分或微積分甲

應數系

1

3

線性代數

應數系

1

3

統計學

應數系

1

3

數理統計

應數系

1

3

隨機過程

應數系

1

3

風險管理

風管系

1

3

核心基礎應修學分:6 學分

進階選修應修學分:6 學分

應修總學分:12 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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